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讯(记者刘宇阳郝彦)3月24日,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,经查,深圳前海泽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泽弘资产”)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,存在以下违规问题:作为新余中创裕然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、共青城九方科技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、新余中创旭恒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等私募基金的管理人,未实际参与上述私募基金所投项目尽职调查、投资决策以及投后管理,未切实履行谨慎勤勉义务;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。
深圳证监局表示,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,此外,深圳证监局指出杨芬自2016年11月18日至今担任泽弘资产的法定代表人、总经理、执行董事,负责公司经营管理,对泽弘资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。依据相关规定,决定对泽弘资产及其责任人杨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